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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三类老房将拆除,一类将予以补偿!

    信息发布者:邢进占
    2019-02-22 22:05:44   转载


    刚迈入2019年国家就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,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修订案出台,新的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有效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,并提高了农村的土地价值,而作为农村另一项土地资源-宅基地,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的重点,目前国家通过宅基地和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不断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,并提高了农村宅基地的价值;但由于农村建房乱象以及大量农民进城落户之后,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浪费,而针对这些房屋国家也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,由此许多农民朋友都开始担心,2019年农村的老房需要拆除了,其实不然,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,国家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民朋友的宅基地权益,农民朋友进城落户之后,依然保留其在农村的房屋!所以在2019年只有三类老房会被拆除!


    1、闲置倒塌的老房

    目前许多农村房屋都存在闲置房屋等问题,其中一部分是由于“一户多宅”问题导致,还有一部分则是由于农民朋友进城落户后导致房屋闲置,如果是由于“一户多宅”导致房屋闲置,对于合法拥有的“一户多宅”则会采用有偿退出、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,如果农民朋友不愿意退出或者转让,则会保留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权益;当然如果违法一户多宅或者是闲置房屋出现了倒塌,已经失去了其经济价值,则将会进行拆除处理!


    2、违规违建的老房

    在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中,国家一直在不断规范农村建房问题,在2018那你国家提出“统一规划建房”之后,未来农村房屋将会进行统一规划建房,由此可以有效解决农村违规违法建房等问题,但现阶段还有许多农民的老房子是存在违规违建等问题,甚至部分老房子是随意占用耕地建房,这些房屋也将会进行清理整治,在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中就明确提出在《土地管理法》出台之后的违规违法建房将不予确权登记,这一类的房屋将会进行拆除处理!


    3、拆迁范围内的老房

    拆迁是农村发展不得避免的一项土地调整和使用,在2018年年底国家就对《土地管理法》修订案进行了审议,其中改动最大的一项就是土地征收补偿,被划入到征地拆迁范围之内的老房子也将会进行拆除处理,不过根据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,这一类情况将会予以巨额的补偿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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